
國內貿易流通(以下簡稱內貿流通)是我國改革開放最早、市場化程度最高的領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體多元、方式多樣、開放競爭的格局,對國民經濟的基礎性支撐作用和先導性引領作用日益增強。做強現代流通業這個國民經濟大產業,可以對接生產和消費,促進結構優化和發展方式轉變。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內貿流通工作,對深化改革、開展內貿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工作作了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2015年8月26日國務院簽發國發〔2015〕49號《國務院關于推進國內貿易流通現代化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意見》,其中第三條第(八)款提出“推動傳統流通企業轉型模式創新”,“鼓勵零售企業改變引廠進店、出租柜臺等經營模式,實行深度聯營,通過集中采購、買斷經營、開發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營比例。鼓勵流通企業通過兼并、特許經營等方式,擴大連鎖經營規模,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鼓勵流通企業發揮線下實體店的物流、服務、體驗等優勢,與線上商流、資金流、信息流融合,形成優勢互補。支持流通企業利用電子商務平臺創新服務模式,提供網訂店取、網訂店送、上門服務、社區配送等各類便民服務。引導各類批發市場自建網絡交易平臺或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上經營,推動實體市場與網絡市場協同發展。推動流通企業利用信息技術加強供應鏈管理,鼓勵向設計、研發、生產環節延伸,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加強協同,滿足個性化、多樣化的消費需求。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勵物聯網等技術在倉儲系統中的應用,支持建設物流信息服務平臺,促進車源、貨源和物流服務等信息高效匹配,支持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提高物流社會化、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
下一步各地區將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制訂實施方案,出臺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商務部也將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本意見落實工作的統籌協調、跟蹤了解、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