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特許經營績效的一大威脅是利益重疊問題,也就是學者們通常所說的“搭便車”問題。無論是在受許人之間,還是在特許人擁有的經銷店之間,或在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都存在明顯的搭便車問題,其原因卻各不相同。造成受許人之間或特許人擁有的經銷店之間利益重疊問題的原因是他們之間的外部性問題,而造成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利益重疊問題的原因則是內部性問題。
嚴重的不對稱信息容易誘發雙方的機會主義行為。這是因為,特許人在特許經營產品的贏利性和其它特許系統的專用知識上擁有明顯的信息優勢,而受許人在地方市場條件的知識上有比較優勢,如特許經銷商很難搞清楚,特許人或其他特許經銷商的成功,是因為他們有優越的市場區位,還因為有高市場需求或他們自身的有效努力,而他們自己的失敗是因為市場區位不好,或市場需求發生了變化或他們自己努力不夠;反過來,特許人也很難搞清楚,受許人銷售收入的下降是因為受許人的努力下降了,還因為特定區位的市場條件惡化了。
特許人往往要求高加盟費和高特許使用費,以彌補其事前的高關系專用性投資和降低其事后的高關系專用性投資的風險,但這些無疑會增大受許人的經營風險,降低其進行關系專用性投資的激勵。顯然,不對稱信息和資產專用性是造成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合約不完全的兩個重要的交易費用相關的原因之一。而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特許人和受許人出于策略上的考慮而有意選擇不完全合約。其理由有:當特許人或受許人不能在法律上約束他們自己不去重新談判時,他們寧愿選擇不完全合約,以利用可能出現在復雜的簽約環境中的贏利機會;特許人或受許人的知識資產即特許系統或經銷店專用的知識和技能有較高的默示性和不可編碼性,使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難以進行正式的溝通。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寧愿選擇不完全但可重新談判的合約,而不是完全但不能重新談判的合約。
某些變量是事前難以在合約中界定的,卻是事后可以在合約中界定的。在這種情況下,特許人和受許人寧愿以合約的不完全為代價而保持重新談判的機會。重要的是,合約的不完全性意味著特許人和受許人的無形資產都有一部分價值被置于巴澤爾意義的公共領域,激勵他們采取搭便車策略,以攫取由對方的專用性資產所產生的準租金。結果,無論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其專用性投資都不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