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7月31日,《人民法院報》記者馬守敏就特許經營欺詐以及工商、法院和公安等部門對于欺詐的處理問題采訪了李維華。
采訪提綱
尊敬的李教授:
您好!我是人民法院報記者馬守敏,想就收特許加盟問題采訪您,望您撥榮賜教。多謝!
近年來,媒體報道了許多以特許加盟名義騙錢的事例。一些不法分子抓住人們致富心切的心理,常常剛剛在香港注冊一個公司,剛剛申請一個商標,就以“半年收回成本”、“一年包賺10萬”、標榜國際名牌、強調保障體系等為誘餌,誘騙人去交巨額加盟費,而一旦收到錢,卻要么不管不問,要么提供質次價高的商品,要么攜款潛逃。
上當者找各級工商、公安、商務部門,也沒什么用。公安不立案,理由是:是經濟糾紛,不是犯罪;這種案子橫跨區域廣,牽扯人數多,在目前辦案人力物力不足的情況下,基層公安機關很難立案,只有上級出面才能解決;警方辦案要按照法定程序來,不能說有人拎著舉報材料,警方就對舉報對象采取措施。工商部門說,無論是合同欺詐,還是合同詐騙,都需要法院認定,讓對舉報對象提起訴訟;按照法律法規,工商部門只能針對公司具體的經營行為進行個案查處,不可能全天監視其經營活動。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對特許者的資格審核和監管,由商務部門負責。上當者找到商務部,商務部門說,否構成商業欺詐,政府部門并無權作出判定;跨地域“特許加盟”的備案和管理,都歸國家商務部,而到國家商務部投訴,被告知,公司已經倒閉,此投訴無效。
請問:1,您認為特許加盟失序的原因是什么?應該如何規范?
2,對工商、公安、商務部門的理由,您如何看?您認為,政府部門應如何監管?
馬守敏
回復:
馬記者:
你好!
謝謝你對我的信任。
你的問題,我的個人看法是:
一、中國特許經營市場上的假特許人欺詐的案例確實太多了。欺詐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假特許人社會良心的喪失和道德的敗壞,政府監管的不力,中國法制體系本身的弊病,以及潛在加盟商在利益面前的喪失理智或者是缺乏加盟鑒別的基本知識和理論。
如果想要最大限度地解決這些問題,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既包括政府部門(工商、商務部門、公安、法院等)的加強監管,比如通過健全法制,但更關鍵的是立法后去切實地執法,不要讓法律成為一紙空文;同時,加盟商也要積極認真地學習關于特許經營的基本知識,增強自身的防欺詐、防忽悠能力。另外,特許經營市場中的其余主體,也應積極地參與到防止和減少假特許人欺詐的戰斗中來,比如地方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應專門安排人員來應對防欺詐的事項、全國各地的39家多的連鎖經營協會要加強對會員的過濾和教育、教育培訓機構應研究和傳播防欺詐的知識與技術、媒體應加強對欺詐的暴光和輿論監督作用、參與加盟商招募的中間性組織和個人(比如展覽公司、招商網站等)要加強自律及不能在利益面前喪失良知等等。如此,當全社會都形成一種打假、打擊欺詐的風氣和有效的機制時,假的盟主和特許人就會象過街老鼠一樣,很難有生存的空間。
另外,受騙的加盟商也應勇敢地起來,起訴騙子盟主并且對他們實施堅決的打擊,因為很多騙子正是在鉆了法律的漏洞之后,受騙者卻又由于各種原因而不去起訴,比如這些典型的心理表現為不愿、不敢、不知道怎么做、不能堅持等等。根據我的了解,以及我對一個江西女騙子欺騙員工的事件中的體會與調查,受騙者之所以不起訴的原因會有如下幾種:
l 嫌麻煩。訴訟的時間長、還要請律師、還要自己舉證、整理材料等等,會很麻煩
l 不想“浪費”時間。訴訟的時間短則數月,長則以年為單位計算,所以一些人的觀點是,“與其與這種人浪費時間,不如去別的地方多賺些錢了”
l 沒錢。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等,實在是一筆大的支出。因為沒賺到錢已經被老婆快罵死了,再出錢去訴訟,家里人不同意。而且,被騙的錢越少的人,越沒有訴訟的動力
l 委曲求全。個別受騙者拿到了被打折后的退回的費用,懷著息事寧人的心態,不愿意去起訴,因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l 懼怕。因為某些騙子的所謂“黑社會”、“認識某某官員”而讓這些員工產生了畏懼心理,不敢去訴訟
l 擔心敗訴。盡管法律的存在,但人情、權法交易、利法交易、狡辯能力等等各種因素的存在,有理的人未必能勝訴,所以有些人就因擔心敗訴而放棄訴訟
l 觀望心理。有些人其實很想起訴,只是不敢、不愿先出頭,如果有別人敢先起訴并勝訴的話,這些受害者會立即起訴
l 期待騙子的良心發現。有些人至今還對騙子存在僥幸心理,認為她一旦良心發現,就會退回費用的,所以暫時不敢“得罪”騙子,以免將來得不到錢
l 自己有短處握在騙子手里
l 礙不開面子。有的人和騙子交往了較長時間,但在起訴騙子時,有些礙不開面子
l 執法難的問題。事實是,即便官司贏了,可是卻不能得到有效的判決執行,即仍然拿不到賠償,所以有些人就會放棄
從這里面可以很清楚地看到,這種不起訴的社會現狀的存在,正是從一個角度折射出了我們的司法機制所存在的一些問題,這些都需要我們的司法機關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努力,只有不斷地改善這種法律環境,才會使法律真正起到懲惡揚善的本意作用。
同時,我要呼吁所有受害的加盟商,即便不為了你自己,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你也要起訴那些騙子、勇敢地、堅定地站起來揭發那些丑惡的騙子,因為你的行動一定會給騙子以不同程度的打擊,也會使騙子在繼續欺騙別的后續受害者方面受到阻礙。
因此,減少和打擊特許經營中的欺詐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去做的事情。
二、工商、公安、商務部門的理由只能說明一點,就是我們的政府機制是很不健全的,這是整個中國政府的管理問題,因此,需要加強對政府官員的教育,使他們能夠以負責、認真的態度與精神來回報人民的信任以及承擔起應該承擔的職責,而不是在事實面前推委或采取別的一些消極的做法。我們都不希望再看到,非要有人再以跳樓或自殺相威脅的時候,相關部門才以非常高的效率解決類似問題。
謝謝!
李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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