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域連鎖運營商在發展連鎖系統特別是特許連鎖時必須考慮下列因素:
1、加盟者的財力。為了保證連鎖系統運營的穩定,考慮到加盟人在連鎖經營中的可靠性和可行性,要求吸引一些擁有或有能力獲得足夠財力資源作為創業運營資本的加盟者。
2、加盟者的能力。如果加盟者不具備適當的基本能力、不能很好的學習所需技術,不但可能達不到公司總部的要求,還可能影響品牌在終端的統一形象。
3、連鎖店地址。店址選擇是連鎖運營工作的重中之重,店址選擇不但關系到今后銷售情況的好壞,還關系到連鎖系統形象和品牌形象。
4、消費者需求??偛繉⑴浜辖涗N商(區域特許運營商)確定并投入適當規模的資源以啟動加盟者的市場,在目標市場誘發足夠的消費者需求。
5、鮮明的連鎖加盟店形象。成功的特許加盟或自由連鎖度必須具有鮮明的店面形象,具有創新性,才能脫穎而出,并且對同行和加盟店起一種激勵作用。
6、不要隨便模仿別人。模仿競爭者反而會使連鎖加盟店限于市場被動,只有通過發展和積累經驗,才能保證市場領先者永遠在市場上領先一步,同時避免由于模仿所帶來的法律糾紛。
7、運用法律維護整個CIS系統的獨占性。CIS系統是連鎖系統維護的最基本要素,特許連鎖特別是自由連鎖的存在,使得CIS系統運用的獨占性受到挑戰。
8、保證連鎖加盟系統的公正性。連鎖加盟者出于自身實力在與總部和區域特許運營商的經營溝通中往往處于弱勢,區域特許運營商必須嚴格按照總部的特許政策保證連鎖加盟人能夠賺到合理的資金回報,只有讓加盟店有能力獲取足夠的盈利,整個連鎖經營系統才能不斷發展。
9、謹慎推行相關制度。特許連鎖和自由連鎖加盟人與區域特許運營商之間畢竟不是所有和被所有的關系,加盟店對連鎖運營的不成熟(如政策變動、可行性不強等)表現得更加敏感。連鎖系統在推行相關渠道政策時應該比直營連鎖更加謹慎,必須避免因推行不成熟的渠道政策而引發的下游網點不滿,這種波動將影響連鎖系統的穩定性和長期發展。在設計政策時應該考慮到以下幾項原則:
所有方案應該在直營連鎖店已經經過實驗,證明是行之有效的;
必須能夠在合理的時間內學習和掌握,并能傳授給加盟人;
必須能夠保證加盟人的合理資金回報;
總部也能夠通過連鎖系統賺取持續利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