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志穎回應打假曬假照片事件
日前,在2013國劇盛典上,林志穎回應打假事件:一切都按流程是合法的,不會批騙人。據悉,在2013國劇盛典,林志穎獲得全能藝人獎,自嘲自己“紅得發紫”!更透露明年初會推出新書,以此給支持自己的人更多交待。
李亞鵬斂財遭質疑
同時,遭到質疑的不止林志穎,還有天后的前夫——李亞鵬。
李亞鵬斂財?近日,天后的前夫又攤上大事了,這次不是幽會新歡女友,而是斂財基金會遭質疑。據悉,知名網友周筱赟曝料稱,演員李亞鵬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簡稱“書院中國”)涉嫌多項違規。
2013國劇盛典林志穎回應打假
2013年安徽衛視國劇盛典在京舉行,林志穎一身黑色禮服亮相。在參加活動時,主辦方就表示林志穎會大方接受專訪。果不其然林志穎在接受群訪時直入主題:被疑造假事件。其身邊工作人員還特地搬來一箱產品。
林志穎向媒體展示了產品,并回應稱他的產品是接受了工商部門的檢測,是合法的。林志穎也表示一套產品怎么可能成本只有四塊錢,一瓶36塊跟市面價格差不多。對于圖片造假一說,林志穎稱其只是愛開玩笑做惡作劇,不至于騙人。
產品不合法?
經過工商部門檢測 程序合法
“逆生長”廣告語是祝愿
此前方舟子在其博客發文直指林志穎旗下公司推銷假保健品。隨后林志穎的公司回應稱膠原蛋白飲品是果味飲料,而時代周報記者調查發現,該保健品公司實際上并沒有自己的產品生產加工工廠。其膠原蛋白飲品無核心研發,全部都是委托上海葡萄王企業有限公司代工生產。對于此事林志穎一直未有在公開場合正面回應。
今天林志穎有備而來,帶著他的產品來一一回應造假傳聞。首先針對產品是否合格問題,林志穎稱:“質量在浙江、上海都做過檢查,按照合法程序,所以我們產品一定合法。銷售方面在工商局認證檢測過,網上也能看到。這一切都是按照流程來的,沒有所謂作假。”
針對產品功效,有網友指出林志穎所說的“逆齡、逆生長”等宣傳語都不真實。林志穎笑言:“逆生長100%是不可能的,把這一箱送給郭德綱老師,他也不可能變得像我一樣,但喝它至少可以讓身體維持一個很好的狀態。我不敢說它對于每個人都有效,但是對于我來講是非常有用。關于逆生長的宣傳語,我想這其中包含了一種良好的祝愿在里面,如果確給大家造成了不必要的誤解,我在此真誠的說聲抱歉!”
牟取暴利?
不算包裝和贈品才36塊一支 怎么可能成本只4塊
而對于被質疑一瓶膠原蛋白的成本只要四塊錢,牟取暴利的傳聞,林志穎拿出產品稱:“這里面總共30支,怎么可能價值4塊?里面還有日記本,告訴大家美容養顏。每一盒都有30支,不算包裝和贈品才賣到36塊一支,跟市面上的產品價格差不多,所以無虛假,對不起打錯了。”
至于對于質疑會否采取法律手段回應,林志穎表示:“很多人是采取質疑的態度。這不是毀謗,如果造成名譽損壞的,我們目前都已經在搜證,未來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
曬假照片假炫富?
我只是愛惡作劇,不至于騙人
此前林志穎曾在微博中曬出跑車被淹的照片,并貼出淚流滿面的表情,稱車子都成水牛了。但有細心網友發現林志穎曬出的照片是前一年的關于某超跑俱樂部被水淹的新聞報道圖片。此外林志穎曬出了與偶像舒馬赫的照片,并P在GQ的雜志封面上。這些照片被不少網友質疑林志穎在造假。
對此林志穎稱自己愛做惡作劇,但是不至于騙人:“現在大家翻我的微博,我只是把那個當作一個有趣的事情。懂我的人,都知道我愛開玩笑,喜歡做惡作劇,不至于去欺騙什么。所以那些質疑我沒必要再去回應。”
而關于其賽車成績被疑造假等傳聞,林志穎稱:“這么多年出道到現在,媒體和粉絲對我過去的點點滴滴都是有目共睹。”
李亞鵬斂財基金會遭質疑
昨日,知名網友周筱赟曝料稱,演員李亞鵬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北京市書院中國文化發展基金會(簡稱“書院中國”)涉嫌多項違規,比如違規使用“中國”字眼,李亞鵬在擔任“書院中國”法定代表人時,違規同時擔任其他組織法定代表人,“書院中國”財務報告不清等問題。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李亞鵬違規擔任法定代表人,將展開調查。
“書院中國”方面表示,將在12月22日作出回應。
李亞鵬(資料圖)
質疑1:財務報表多支出5萬?
基金會表示沒有問題
北京市民政局官網顯示,“書院中國”成立于2012年5月2日,類型為非公募組織。
周筱赟稱,來自“基金會中心網”的“書院中國”財務報表顯示,“書院中國”在2012年度總收入240萬,總支出37.6萬多元。總支出包含用于公益事業支出、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支出、行政辦公支出,三項總額31.87萬,比報表中總支出要少5.72萬元——這神秘消失的5萬元支出用于哪些方面不得而知。
“書院中國”工作人員稱“沒有任何問題”,并表示在12月22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之前,不會就這些質疑進行公開回應。
據了解,根據民政部出臺的《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規定,基金會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財政報告,由民政部門進行審計。
質疑2:李亞鵬“任職”是否違規?
市民政局稱基金會曾表示可能變更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民政局網站信息顯示,“書院中國”法定代表人為李亞鵬。在工商部門查詢后發現,李亞鵬同時還是北京市美麗春天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周筱赟在微博中認為,李亞鵬“任職”違規。
北京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表示,情況如屬實,李亞鵬可能涉嫌違規,他們會就此展開調查。
該工作人員透露,“書院中國”曾就相關問題向民政局咨詢,并表示可能會申請變更法定代表人。
李亞鵬助理表示,不清楚李亞鵬與美麗春天公司的關系。
質疑3:基金會能否冠名“中國”?
市民政局稱“中國”屬于詞組,基金會不違規
周筱赟在微博中稱,根據民政部《基金會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非公募基金會不得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
“書院中國”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是經過北京市民政局審批、獲批成立的,名稱上沒有問題。
北京市民政局一名工作人員解釋稱,“書院中國”名稱中的“中國”屬于詞組搭配中的一個,不是“掛在前面”的,不標志著活動范圍等,且其在全稱中注明“北京市”,因此不違規。
在北京市民政局官網查詢發現,有2家基金會名稱與“書院中國”類似,將“中國”后置,如“民生中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