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6日上午受害者從武漢出差回來,顧某通過技術手段定位受害者位置后,攔住受害者不讓她走,后報警處理。 本文圖片來源 舉報帖供圖
近日,多家網站出現同一投訴帖:湖南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察顧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拘禁并試圖性侵女子趙某;趙某逃脫后報警,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卻以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處理為由拒絕立案。
9月29日,岳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表示,趙某已于25日到市局報案。不過,洛王派出所值班工作人員表示,警方沒有對投訴所涉事件立案。此外,其未證實顧某是否系經偵支隊警員。
自稱是趙某母親的投訴人29日發帖稱: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警察因受害人趙某拒絕與其交往,惱羞成怒,利用警方偵查手段定位趙某,24日下午于某汽配城門口攔截趙某并當場對她進行毆打;其間有群眾、保安過來詢問情況,卻被施暴者以警察證阻擋;趙某被擄上車后,施暴者為防趙某逃脫將其隱形眼鏡(摘下后)、手機和衣服扔掉,對其進行長達6個小時的非法拘禁,并多次進行毆打;當晚8時許,趙某在對方欲實施強奸時(赤裸著身子)趁機逃脫。
8月26日上午受害者從武漢出差回來,顧某通過技術手段定位受害者位置后,攔住受害者不讓她走,后報警處理。
近日,多家網站出現同一投訴帖:湖南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察顧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拘禁并試圖性侵女子趙某;趙某逃脫后報警,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卻以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處理為由拒絕立案。
9月29日,岳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表示,趙某已于25日到市局報案。不過,洛王派出所值班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警方沒有對投訴所涉事件立案。此外,其未證實顧某是否系經偵支隊警員。
自稱是趙某母親的投訴人29日發帖稱: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警察因受害人趙某拒絕與其交往,惱羞成怒,利用警方偵查手段定位趙某,24日下午于某汽配城門口攔截趙某并當場對她進行毆打;其間有群眾、保安過來詢問情況,卻被施暴者以警察證阻擋;趙某被擄上車后,施暴者為防趙某逃脫將其隱形眼鏡(摘下后)、手機和衣服扔掉,對其進行長達6個小時的非法拘禁,并多次進行毆打;當晚8時許,趙某在對方欲實施強奸時(赤裸著身子)趁機逃脫。
8月26日上午受害者從武漢出差回來,顧某通過技術手段定位受害者位置后,攔住受害者不讓她走,后報警處理。 本文圖片來源 舉報帖供圖
近日,多家網站出現同一投訴帖:湖南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警察顧某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拘禁并試圖性侵女子趙某;趙某逃脫后報警,岳陽市洛王派出所卻以公職人員不能隨便處理為由拒絕立案。
9月29日,岳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表示,趙某已于25日到市局報案。不過,洛王派出所值班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警方沒有對投訴所涉事件立案。此外,其未證實顧某是否系經偵支隊警員。
自稱是趙某母親的投訴人29日發帖稱:湖南省岳陽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一警察因受害人趙某拒絕與其交往,惱羞成怒,利用警方偵查手段定位趙某,24日下午于某汽配城門口攔截趙某并當場對她進行毆打;其間有群眾、保安過來詢問情況,卻被施暴者以警察證阻擋;趙某被擄上車后,施暴者為防趙某逃脫將其隱形眼鏡(摘下后)、手機和衣服扔掉,對其進行長達6個小時的非法拘禁,并多次進行毆打;當晚8時許,趙某在對方欲實施強奸時(赤裸著身子)趁機逃脫。
9月3日顧某掰斷后視鏡、砸完車窗后發給受害者的威脅短信。
根據投訴帖的說法,趙某逃脫后馬上撥打110,洛王派出所出警;28日趙某家人被派出所告知“(被投訴的)公職人員有編制有警號,不能隨便處理,必須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投訴帖提供的一份《岳陽市公正司法鑒定中心司法鑒定意見書》顯示,24歲的趙某自訴被打傷,入院診斷顯示為腦震蕩以及多處軟組織挫傷;鑒定意見書的委托單位為岳陽市洛王派出所,意見書未見相關公章和簽名。
8月29日顧某聲稱要讓受害者知道什么是死字,于是在受害者車上刻上死字。
9月3日顧某將受害者車的后視鏡掰斷,砸碎車窗。
該投訴帖還出現在多家網站及論壇,同時配發照片稱:涉事警察曾以交往之名多次跟蹤趙某,遭拒絕后實施毆打和砸車等行為,8月29日聲稱讓趙某知道什么是死字后,在趙某車子刻上“死”字,9月3日砸壞其車窗并掰斷后視鏡。
顧某微信威脅受害者話語,聲稱要把受害者全家做的干凈。
帖子還發出了幾張聊天記錄的截頻圖(姓名與涉事警察一致),稱涉事警察發來威脅話語。不過,該聊天記錄是否系涉事警察所發、車輛是否系涉事警察破壞,目前無法證實。
法醫出具的受害者驗傷報告。
澎湃新聞29日私信發帖人,截至發稿未獲回應。連日來,澎湃新聞多次致電岳陽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以及岳陽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岳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趙某已于25日到市公安局報案,當時市局讓趙某將有關材料提交上來,但趙某此后沒有再來市局提交材料,目前事件已交由洛王派出所處理。不過,該工作人員沒有向澎湃新聞確認涉事者顧某是否系經偵支隊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