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常州網訊 打著“自愿連鎖經營”的幌子,鄭某等3人從無錫來到溧陽發展下線,人數達60余人。日前,溧陽市法院對一起非法傳銷案進行公開審理,鄭某等3人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至1年不等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
去年9月19日晚,鄭某、刑某、刑某某等人到溧陽公安局自首,稱自己加入了非法傳銷組織,并通過發展下線方式,成為這個組織的上層領導。
該傳銷組織對外宣稱是“1040工程的自愿連鎖組織”,并將其編織成“國家秘密政策”的謊言:是國家給政策、暗中扶持,政府重點保護的試點項目。
傳銷組織按照不同業績將傳銷人員分為業務員、主任、經理、老總、大老總5個級別;同時擁有自己的口號和經營管理模式。想要加入“自愿連鎖經營”,參加人需以3300元/份的價格購買入會份額,成為會員后,通過發展下線、獲得高額返利的模式運行,當一名傳銷人員手上發展到29個下線,發展600份額,就可以達到老總級別。當發展到10個老總級別時,會員便可以拿著1040萬元的回報脫離組織。
與傳統傳銷“騙新人、限制人身自由、叫家人匯錢”等手段不同,“自愿連鎖經營”采取的是以“購買份額”多少來決定成員“地位”的模式發展下線。據警方分析,“自愿連鎖銷售”的傳銷手段更隱蔽,但也脫離不了“拉人頭”的特點。
“我現在在無錫干綠化工程,這可是一個好項目,回報率很大,要不要跟我一起干啊?”2011年下半年,鄭某接到表弟電話,聽說表弟在無錫掙了大錢,懷揣著發財夢的鄭某從溧陽興沖沖地趕到無錫。到達后,才知表弟從事的是“國家支持項目”。
聽完表弟的講述,鄭某立即拍板:以3300元/份的價格,購買了21份額,并交了500元服裝費,獲得了加入該組織的資格。在加入該組織后,鄭某開始積極拉攏起身邊的人,小舅子刑某和小姨子刑某某。
該組織的培訓摒棄了傳統傳銷的統一授課模式,采用的是到老會員家中聊天的方式,由老會員介紹組織運營模式和返利方式。一般經“洗腦”后,會員便可以自由發展下線。
當無錫某小區發展到1000人左右時,鄭某等感覺已經發展飽和,于是便回老家溧陽,2012年初至案發前,鄭某等3人在溧陽市天目星城一帶繼續從事“資本運作”的傳銷活動,并發展新一批下線。
鄭某、刑某、刑某某在不斷發展下線和收取參加者費用中,均已升至該組織老總級別。當3人發展為老總級別時才發現:原來1040萬元是遙不可及的夢,為了早日脫離這個組織,3人想到了自首。

